一、区别

1、两者的含义不同。

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收入和支出总量的调节来影响总需求,使之与总供给相适应的经济政策。它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。(积极的财政政策:扩大财政支出,使财政政策在经济增长、优化经济结构中发挥作用)。

货币政策是指一国中央银行(货币当局)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对货币的供应量和信贷量进行调节。

2、两者采取的方式不同。凡有关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政策,如税率、发行国库券、国家规定按较高的保护价收购粮食、政府对公共工程或商品与劳务的投资的多少等都属于财政政策。和银行有关的一系列政策,如信贷政策、利率政策、外汇政策、银行准备金率政策、央行贴现率政策和公开市场操作则属于货币政策。

3、政策的制定者不同。财政政策是由国家财政机关制定的,必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,而货币政策是由中央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直接制定的。

二、联系

1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政策。二者主要是通过实施扩张性或收缩性政策,调整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关系。

2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具有一致性。两者都要求达到货币币值的稳定,经济稳定增长。劳动力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,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。

3、一般条件下,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相互配合起作用的。财政政策以政策操作力度为特征,有迅速启动投资、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,但容易引起过度赤字、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,因而,财政政策发挥的是经济增长引擎作用,用以对付大的与拖长的经济衰退,只能作短期调整,不能长期大量使用。货币政策则以微调为主,在启动经济增长方面明显滞后,但在抑制经济过热、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具有长期有效。它通过货币供应量和信贷量进行调节和控制具有直接、迅速和灵活的特点。经济的有效运行发挥调控作用。